各处(室、办)、院(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科联发〔2025〕6 号)和《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江西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调动我省广大社科工作者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类别
本次评奖,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社科普及读物类 4 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20)社科普及读物等 20 个学科申报。 面向高职院校,设置“高职院校类”,单独进行评选。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类别)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非第一作者的执笔人、通讯作者不得申报。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3.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同步进行。
(1)网上申报:申报者(不含高职院校)登录江西社科网(http://www.jxskw.gov.cn/),点击“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登录后按要求录入成果信息、合作人信息,上传申报评审表(只需上传第 4 页及以后的内容,前 3 页内容由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材料(匿名)、反响材料(匿名),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要求上传的申报评审表、匿名成果材料(限 120M)和匿名反响材料(限 120M)只能为 PDF 格式,不支持图片、DOC、DOCX、CAJ 等格式。高职院校申报者登
录 江 西 教 育 厅 科 技 与 成 果 管 理 系 统(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高职院校类)评选”栏目进行申报。
(2)书面申报:申报者须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成果纸
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材料包括:《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 8 份(无须匿名),《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原件、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两份(无须匿名)。相关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复印,单独装订成册,电子版《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nut.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项目名称”)
4. 本次评奖实行分级分类申报受理,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省直单位、驻赣中央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受理本单位申报材料,省属学会受理本学会申报材料,设区市社科联受理本设区市、县(区、市)申报材料,企业社科联受理本企业申报材料。
五、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5 月 15 日止,进行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包含:
1.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市表
3.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系统用户手册--申报人
联系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 810 室)
联系人:黄金亮,邬磊电话:0791-82143878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5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