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5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办)、院(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立项质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现就我校 2025 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 1 项(参与不超过 2 项)。原则上校级领导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三)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二、立项要求
(一)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 1)进行选题。
(二)项目立项类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资助重点如下:
1.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 3 年。重点项目的占比不高于立项总数的 10%。重点项目中设“进园入企”专项,指标单列,不计入立项总数 10%的范围,仅限参与江西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的教师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学校、企业和教师应签订“进园入企”三方协议。学校应制定“进园入企”配套方案,企业须是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属于我省“1269”
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或农业、“双碳”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2.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 2 年。
3.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 35 周岁(女性可放宽到37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 2 年。本科高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60%。
(三)立项数量。我校立项分配指标总数为 20 项(含附属医院),其中基础项目 18 项、进园入企专项 2 项。教师通过学会申报项目不占学校指标。每个教学学院(部)限向学校推荐 5 项(基础项目、进园入企专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三、工作流程
网上填报。自即日起,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http://jykygl.jxedu.gov.cn/portal/home)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2025 年 8 月 25 日前,项目申报人将申请书(附件 2)(附佐证材料)电子稿、汇总表(附件 3)电子稿发送到科研处kyc@nut.edu.cn,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受理。拟立项项目公示后,项目申请人需在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中补充上传盖章版项目申请书(附件 2)。“进园入企”专项项目须附“进园入企”行动三方协议扫描件(具体格式和内容自拟)。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加强项目审核,严把质量关,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二)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项目立项编号,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园入企”专项研究成果优先在合作企业转化应用,结题时需提供企业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评估报告。学校及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
(三)鼓励教师在项目申报时带动学生参与科研
附件:1.2025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
指南
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样表)
3.2025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
附件相关内容,请联系各学院科研小助手
汇总表联系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 810 室)
联系人:黄金亮,邬磊 电话:0791-82143878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