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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理工学院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和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15 13:30:14  浏览量:1923

关于开展南昌理工学院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

和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继续推进我校的科研工作,有序开展科研工作统计,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和《南昌理工学院科研管理条例》,特开展2015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和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对象为参加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的21个教学单位(见附件一)的专、兼职教师。行政人员的科研成果也参加统计。

二、科研工作量考核统计程序为专、兼职教师填写定额表,院系科研秘书汇总并在本院公示,院系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然后将科研量统计表送交科研处。(具体核算分值办法见《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科研工作量统计表在南理科研申报工作群下载(见附件二)。

三、工作量统计和科研成果统计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论文和专著等原件出版时间为2015年最后一期,没拿到的先登记计算科研量,待拿到原件后补交科研处)。

四、送交时间:工作量统计表(含电子版)送交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五、科研成果统计:各个院部、处室(包含校级领导成果)在2016年1月10日前把本单位或本部门教职工本年度所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著、编著或教材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著作或者教材的封面、编委名单、书的印张、字数、版次、印次、目录、前言/后记、封底)、课题项目统计项目等原件(一式一份)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到科研处登记(含电子版)并存档。(附件三、四、五、六)

六、学校将根据科研管理条例对科研成果予以配套或奖励。

附件:一、参加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院部名单。

二、南昌理工学院系、(部)科研工作量统计表。

三、论文统计表。

四、专著、教材统计表。

五、获奖科研成果奖统计表。

六、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

                       

 

                              

                                       科研处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科研工作量统计对象为以下21个单位(排名不分前后):

 

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军事教研部、公教思政部、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政法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传媒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科技学院

 

行政人员的科研成果统计由各个处室安排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