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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15 20:14:47  浏览量:1904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相关科研单位: 

(赣科发成字〔2016〕20号)文件,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科技厅文件中已作详细安排(详见附件3), 现将我校有关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成果材料的要求

凡推荐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候选单位、候选项目,其科技成果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登记,并在4月30日前成果无异议;同时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和下列条件:

1.推荐江西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市厅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候选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1个推荐项目的前三位完成人参加省科技奖评选。候选人不是候选单位或申报单位的,应当经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供对项目所做出的创造性贡献的原始证明后推荐。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在项目实施期间身份为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一律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候选人。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此次申报为网上申报,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于3月26日前向科研处申请报奖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登录系统用。推荐书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申报人按照《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审核,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内容要准确、客观。候选项目(人选)申报需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网站(http://218.64.59.122/)下载“2016科技奖项目填写系统(2016客户端)”,离线填写推荐书,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登录“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按照文件要求上传、提交。

候选项目(人选)不得有涉密内容。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节点

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⑴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1),此项工作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

⑵纸质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封皮;⑶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推荐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2016年3月25日起,进入“江西省科技成果奖励评审系统”,根据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登录《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推荐系统》,按规定填写项目推荐书主件,导入附件电子文档,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4月18日在网上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将在线打印的纸质推荐书主件、连同附件按要求提交给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提交的项目应当在网上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确认完整、真实、无误后,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议通过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完成网上推荐,

3.项目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白书华、 陈莲子  0791-82143878 

附件请链接http://www.jxstc.gov.cn/ReadNews.asp?NewsID=11031  下载相关 1.推荐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2.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科技厅网站)

3.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