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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参展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06-02 15:20:53  浏览量:1979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中沙双方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单位搭建对接交流的平台,推动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及装备输出,科技部、沙特阿拉伯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技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拟于2016年10月在沙特共同举办“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同期还将举办中沙科技合作高峰论坛、中沙技术转移对接协调会、专题推介等活动。

为积极参加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扩大我省科技开放、促进我省科技“走出去”,我厅现在全省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等机构征集项目参加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现就参展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地点: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国际会展中心
    二、展览规模及形式
    展览面积2000㎡,参展项目约100个。展览以实物和模型演示、图片和文字展板、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展出。展板设计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效果美观。展览采用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的形式,参展项目应根据要求配套相应的展板文字(中阿或中英对照)。
    三、参展条件
    1.参展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研发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的企业、研究机构或高校。中科院等大院大所、央企和民营高科技企业优先。
    2.参展项目应为能源化工、信息通讯、智能制造、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及装备,参展内容应与各展区所列的重点方向相吻合。
    3.参展项目应具备先进成熟的技术,有自主知识产权,接近或者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能代表我国近年来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的科技发展水平。
    4.参展项目应成熟可行,适应沙特的环境,满足实际技术需求,具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四、费用说明
    1.本次展览的场地、展位、展品运输、展板制作、境外交通以及展会统一聘请翻译等费用由中沙两国相关组织部门承担。
    2.根据有关规定,参展单位出国费用(含往返国际机票及在沙特期间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企业自行聘请翻译费用、展位特装以及特殊展具租赁费用等由各参展单位自理(相关补贴政策待定)。
    五、其他事项
    1.展会具体内容等详见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简介。
    2.参展项目的组织采用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和企业报名相结合的原则,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优秀项目参展,并将 “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参展报名表”及“参展项目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发送至gabyicd@126.com,我厅汇总后将统一推荐至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
    3.参展项目征集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9日。具体出展事宜将由中国—阿拉伯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怡莎 余宏涛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59142

电子邮箱:gabyicd@126.com

附件:1.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简介

      2. 2016中国—沙特高新技术及装备展报名表

      3.参展项目汇总表

 

 

                                                                                  江西省科技厅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