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开展 2018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师申报。
二、资助方式
各校要按照《江西省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加大科技投入,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本科高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高职高专院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学会推荐项目由学会安排项目经费。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一般应是学校在编在岗人员(为落实“江西惠台60条”,在高校全职工作的台湾教师可作为负责人申报),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加强基础科学研究,鼓励围绕人工智能等前沿开展探索。鼓励教师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重点支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航空制造、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3.要按照开展校地合作增强高等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强化校地、校企协同,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的合作,实施一批精准帮扶项目和扶贫项目。对省“降成本优环境”入企精准帮扶专家申报的项目及教育扶贫项目,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支持。
4.各单位对立项的项目,必须确保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对未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下一年度将减少立项指标。
5、鼓励在校本科生参与课题的研究。
6、各单位的申报书和电子版务必保持一致(信息出现不符后果自负),统一上报科研处。
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请于2018年10月9日前报科研处理工大厦810室,同时发送申报项目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1-82143878,电子邮箱:keyanchu810@163.com。
附件: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