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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课题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9 08:51:21  浏览量:1877

各学院、处室(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及时总结江西民营经济研究成果,营造民营经济领域研究的学术氛围。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设立2021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课题,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根据《2021年度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课题招标公告》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研究方向

1、我省民营企业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要切入点研究

2、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3、新时代行业商会发展方向及建议

每项课题提供研究经费3万元,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组应开展充分调研,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实地调研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办法

1、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项课题只设一名组长,课题组成员不少于4人,课题组组长须具有扎实的理论研究基础和相关实际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熟悉江西省情和民营经济发展概况。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组组成要结构合理,鼓励省直机关从事政策研究且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相关人员积极申报或参与项目研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党政部门相结合的优势。

2、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正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各类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专项)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3、项目申报者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正确的政治立场、正派的思想作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且无任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德才兼备,信誉良好,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出现以下情况,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违法违纪、犯罪者,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4、申报者要认真填写《2021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见附件),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一式7份,中缝装订。于2021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同时,发送电子申报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民营经济研究课题”字样。

联系人:黄金亮;联系电话:0791-82143878;邮箱:1429963063@qq.com。

附件:2021年江西省民营经济研究课题投标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