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部):
现将南昌市社会科学“十四五”(2021年)规划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南昌市社会科学“十四五”(2021年)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当前南昌市改革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提升发展首位度、彰显省会担当”主要目标,聚焦“五个必须”主要任务,着力推出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际用度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为推动南昌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亲自组织和参与研究工作;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2.项目负责人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正确的政治立场、正派的思想作风、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且无任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坚持立德树人,德才兼备,信誉良好,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出现以下情况,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违法违纪、犯罪者,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3.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一项。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市、部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再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4.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涵盖的方向和范围,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申报。
5.市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音像制品等。专著类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3年,论文和研究报告类须在立项后1年之内完成。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结项时至少应有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结项时须提供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和县区有关部门采纳证明。成果结项时均须鉴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报送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所有材料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印制,中缝装订。(2)电子版文档:包括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电话:0791-82143878
邮箱:kyc@nut.edu.cn
附件:1.《南昌市社会科学“十四五”(2021年)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