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科研管理条例》、《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折合工作量及考核办法》文件管理办法,特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统计对象
科研成果统计对象为21个教学单位(见附件1)的专、兼职教师;此外,行政人员的科研成果也参加统计(成果均须署名南昌理工学院否则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今年将采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科研成果统计汇总报送方式。
1.系统填报说明: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采取个人填报,院系审核,科研处终审的流程(科研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1)。
2.线下汇总报送说明:各类科研成果统计表统计好后,院系、处室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然后将科研成果统计表送交科研处。通知和附件请在科研处官网下载(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科研成果统计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论文和专著等原件出版时间为2021年最后一期的,原件没拿到的先登记标注,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科研处)。
2.纸质材料(含电子版)送交时间:科研成果统计表(含电子版)送交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由各教学单位科研科长(秘书)统一报送)。
3.科研成果统计材料包括: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包含校级领导成果)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把本单位或本部门教职工本年度所发表的论文、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成果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论文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封底)、专著、编著或教材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复印著作或者教材的封面、编委名单、书的印张、字数、版次、印次、目录、前言/后记、正文前三页、封底)、课题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统计项目等原件(一式一份)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到科研处登记(含电子版)并存档。(附件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所有上交成果的教师均要保留各自扫描电子版成果,交科研处的纸质版成果不再借阅(普通论文审核后退回原件)。
4.学校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年10月修订)》对审定后的科研成果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予以配套或奖励。
附件:1.参加科研成果统计的院部名单(含处室)
2.各学院、处室成果统计上报具体负责联络人一览表
3.论文统计表
4.科研项目统计一览表(含横向课题项目)
5.专著、教材统计表
6.获奖科研成果奖统计表
7.教师专利统计表
8.学生发表论文统计表
9.学生专利统计表
10.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统计表
11.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2:2.各学院、处室成果统计上报具体负责联络人一览表
附件3〜10:3、论文统计表 〜 10、学生参与课题研究统计表
附件11:11、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一:
科研成果统计对象为以下21个教学单位及行政单位
(排名不分前后)
一、教学单位: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航天航空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公共教学部、军事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法学院、人文教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传媒学院 、医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科技学院。
二、行政单位的科研成果统计由各个处室(部)安排专人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