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促进我校科研团队和科研队伍的建设,为 “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快培养中青年科研骨干,不断提高我校科研实力和水平,出成果、出人才,经学校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科研平台和学科建设发展布局,结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开展2022年度南昌理工学院校级研究所(中心)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研究所(中心)的组建应有明确的学科建设目标和专业发展方向,要以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推出高层次学术论文、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等为任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研究所(中心)成员要以中青年科研人员为骨干,以副高(博士)以上人员为带头人,形成科研团队,整合资源,推进研究所(中心)出精品、出成果。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已获批研究所(中心)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请作为研究所(中心)负责人牵头申报第二批校级研究所(中心)。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遵守《南昌理工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
三、经费保障
学校为研究所(中心)开展科研提供经费保障,在研究所(中心)成立的当年拨付启动经费,之后每年拨付相应的运行费用。并对获批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给予配套经费和奖励。
四、目标任务和评估
学校获批的研究所要根据《南昌理工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任务,对研究所(中心)完成的科研任务、科研成果产生的效益、学术梯队建设及完成任务等情况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评估通过的学校继续给予经费支持,未通过或者需要整改的研究所(中心),待整改通过后给予经费支持。
五、材料报送
1.本批次校级研究所(中心)的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南昌理工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2)有关管理规定,按要求填写《南昌理工学院研究所(中心)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将所在学院审查合格并盖章的申请表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理工大厦810室;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1429963063@qq.com
附件:1.南昌理工学院研究所(中心)申请表
南昌理工学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