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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昌市第二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3-06-07 08:43:02  浏览量:1384

各处(室、办)、院(部):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动社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南昌市社联决定在第一批南昌市社科基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第二批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常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驻地在南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组织、机构均可申报。

  1.教育教学机构(包括中专及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党校、干部院校等);

  2.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包括民办社科研究机构);

  3.其他有条件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活动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南昌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社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努力推出一批具有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决策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为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积极贡献。

  2.能独立开展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具备进行人文社科研究及应用对策研究活动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条件。

 

  三、申报方式和认定程序

  1.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实行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直接向市社联申报。

  2.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于 6 月 12 日 16:00 前提交电子版《申报表》至科研处邮箱 kyc@nut.edu.cn;并将纸质《申报表》(A4 版、双面印制,一式 4 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认定实行“好中选优”的原则。市社联根据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认定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并通过现场考察、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申报单位的相关情况后提出具体认定意见,经市社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提出认定名单。

  4.经初步审批认定的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将由市社联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公示的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由市社联命名,并颁发牌匾。

 

  附件:南昌市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表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