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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西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08 09:44:06  浏览量:1118

各处(室、办)、院(部):

为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江西省教育厅组织开展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1 项(含参与不超过 2 项)。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4 、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且至少有1名在校学生参与;鼓励每个项目与对口方向的企业联合申报。

5、项目申报人注意一定要按照申报指南范畴进行申报,超出范围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4)进行选题。

2、立项类别。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重点如下:

(一)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3年。

(二)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2年。

(三)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3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37周岁) 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2年。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学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按照重点项目资助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5万元/项,青年项目资助3万元/项的标准安排专项资助经费。

 

四、结项要求

1、为保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通过验收后方可结项。结项成果须与项目相关,重点项目须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 篇和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一般项目须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或CSCD 来源期刊论文(不含扩展版)1 篇且取得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知识产权成果1项;青年项目须发表与项目研究主题直接相 关的CSCD 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或北大中心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且取得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的知识产权成果1项。(以上论文成果均以南昌理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发表的论文,未被相应数据库收录检索的论文不纳入鉴定范围。)凡由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取得的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必须标注“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英文:ScienceandTechnology ResearchProject of Jiangxi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及项目立项编号,否则不予结题鉴定。

2、鼓励教师加强科技成果推广,以科技成果创办高新 技术企业、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鼓励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各级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科技成果奖。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申报人于2024年9月2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书及申报活页一式6份,统一采用A3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科研处邮箱:kyc@nut.edu.cn。

受理咨询地址: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邬磊 联系电话:0791-82143878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附件.zip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