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丰城校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教科规划办《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常规课题”),现就常规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加强对江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和战略谋划,发挥教育科研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
二、课题申报类别与方向
(一)申报类别
常规课题分为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和中小学(幼儿园)系列。本科高校、高职高专系列分为重点、一般和青年课题三类,青年课题(参照一般课题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中小学(幼儿园)系列分为重点和一般课题两类,凡进入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行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申报重点课题,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申报一般课题。
(二)申报方向
充分体现《2026年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2)要求,按照《课题指南》方向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简明、规范,不加副标题,不超过30个字。不属于《课题指南》范畴的选题,原则上不立项。
课题指南“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行动”仅限“协同提质行动”联盟高校和协同提质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对口协同提质试点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申报。
课题指南“‘学习园地’线上资源与普通高中资源包建设”仅限参加此两项资源建设的编写人员和审核人员申报。
三、申报人员要求
1.省教科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原则、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程序,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课题预期成果需达到省级项目应有的体量。
2.所有获准立项的《申报书》均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凡是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3.课题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课题申请;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原则上历年累计主持课题不超过3项;历年累计主持过2项省教科规划课题的,本年只能申请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课题每年不超过2项。
4.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80%以上,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聚集优势研究力量,开展协同攻关。
5.目前主持有省教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3年内、被撤项的主持人5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6.凡申报本年度课题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各级各类课题有关联的,必须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管理
1.学校科研处将通过资格审查、初评和复评等程序,组织同行专家以匿名《活页》论证为依据进行“盲评”。《活页》包括选题依据、研究内容、思路方法、创新之处、预期成果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视为无效材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2.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严禁多次、多渠道或“换马甲”“换主持人”申报。课题一经立项,不得私自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或变更研究内容。如确需调整课题主持人的,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生效。
(二)过程管理
1.课题应在立项文件发布起1个月内开题,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课题立项满1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委托管理单位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书。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三)结题管理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委托管理单位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材料(研究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经审核验收合格后,颁发《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课题主持人终身不得申报。视情节严重,相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调减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或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为防止“重立项、轻研究、缺应用”的现象,确保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在研项目全程进行督导。
(四)经费支持
中小学系列立项课题资助经费将根据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下达,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系列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从各高校生均经费中列支。课题资助经费需专款专用于课题研究,确保立项课题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自动撤项并追回课题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审核合格的《申报书》和《活页》。《申报书》首页“承诺书”包含申报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亲笔签名。
(二)课题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江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将《申报书》和《活页》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登录“江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s://jxkyxt.jxeduyun.cn/index)”,点击“科研课题”栏目下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立项)”活动入口进行申报(操作手册详见栏目首页)。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16:00前提交至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常规课题指南第一部分新增党建研究选题方向,同步整合优化项目体系,原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并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之前立项的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参照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题,2026年及之后立项的课题参照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结题。
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邬磊 电话:0791-82143878
2.2026年省教科规划常规课题申报书(含活页评审表)
3.2026年省教科规划常规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