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结题文件要求,2021年上半年的结题时间已经临近,请各单位告知本单位需要在2021年上半年结题的课题负责人积极准备结题材料,各级各类课题结题(教改项目除外)规范和范例见科研处工作群以及科研处官网。各级各类材料必须统一按照结题规范提供,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1、结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贯彻、执行党的教育科研方针;且无任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违法违纪、犯罪者,不予申报该课题项目的结题。
2、各类项目课题提供审核通过的结题胶装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汇总报送。
3、按类别提供结题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见附件)
4、以上材料必须在2021年6月18日前提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科研处。
6、所有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29963063@qq.com。
联系人:黄金亮 电话 :0791-82143878
科研处
2021年5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