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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05 14:32:23  浏览量:1439

各处(室)、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22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中心工作,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另行发布招标公告,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申报,每项经费资助额500元。

 

  三、申报要求

  申报者应根据《2022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0日之后出生),须有两名具有同专业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作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作风优良;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出现以下情况,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违法违纪、犯罪者,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项目完成时限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受理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止(网络申报系统自2022年5月20日开通,待系统开放后再行网络填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请申报人将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请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并请将项目申报评审书、论证活页(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电子邮箱1429963063@qq.com,课题申报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办公室(理工大厦810室)

  联系人:黄金亮,电话:0791-82143878

  邮箱:1429963063@qq.com

 

附件:1.2022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课题指南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及活页

 

南昌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2年5月5日